晨报讯 (记者 姜虹) 截至今年初,沈阳124万老年人中有70%是空巢老人,
昨日,记者从我省及沈阳市老龄部门获悉,我省将完善养老保障体系。“精神慰藉”规定将出细则。
空巢老人比例六年翻一番
2004年沈阳空巢老人占老年人总数的38%,2007年这一比率达到50%;2010年初,沈阳124万老年人中有70%是空巢老人。在农村地区,这一比例甚至高达80%。
沈阳市老龄委相关负责人说,在城市,空巢现象主要是由于住房条件的改善造成的,在农村主要是由于贫困,很多子女外出务工。城市的空巢老人主要缺乏精神方面的慰藉,而农村的空巢老人还存在着更多的生存问题。
辽宁省人口计生部门调查分析显示,“空巢老人”与“留守老人”家庭困难的表现是:有病无人管理、有事不能及时处理、身边无亲人、缺乏精神慰藉等,而他们最大的愿望就是“子女常回家看看”。
“常回家看看”规定难监管
事实上,“常回家看看”已经写入我省法规。2008年8月1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并于当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范围内首次将对老人的精神慰藉作为赡养人的一项义务写入地方法规。
如今,《条例》实施已两年多,但目前我省老年人精神慰藉情况仍不容乐观,“常回家看看”等在实施过程中遭遇了难监管等难题。
关注老人情感需要更具意义
省老龄委相关人员说:“截至2009年底,辽宁省60岁以上老年人已超过672万。如果缺乏精神慰藉,老年人就容易出现精神抑郁甚至自杀的情况。”
相关人员表示,养老不仅是要满足老年人的衣食需求,关注老年人情感需要对于保障其安度晚年更具意义。下一步,我省将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对如何保障老人“精神慰藉”制定具体的措施。 |